各县市区旅游局、市直旅游企业:
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做好旅游行业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鄂旅游办文[2008]25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咸安办文[2008]21号)要求,现将做好全市旅游行业强降雨防范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降雨防范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5月下旬以来,我省部分地区多次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我省今年汛期降雨明显多于历年水平。近日,部分地区将有暴雨和大暴雨,并伴有短时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全市旅游行业要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和汛期灾害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面落实各项旅游安全措施。各县市区旅游局要督促属地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旅游宾馆饭店等旅游企业制定严格的应急预案,控制好高峰时段的客流量;密切关注气象信息,配合气象、国土部门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工作,引导旅游经营单位和游客规避风险。
三、认真做好值班与应急工作。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加强应急值班,及时通报信息,确保联络畅通、反应敏捷、处理果断、化解及时。遇有紧急重大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特此通知
赤壁市旅游局
二00八年六月十五日 |